通知公告
根據《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本科生轉專業實施細則》,結合藝術學院各專業實際制定我院2021年度本科生優秀生類轉專業實施方案。
一、組織與領導
1.藝術學院成立本科生轉專業工作組,相關院領導任組長,成員包括系主任、專業負責人和專業教師,人數不少于4人,教務員任秘書。
2.本科生轉專業工作組全面負責我院本科生轉專業工作,組織對轉專業學生進行考核,制定和實施各專業轉出、轉入具體要求等工作。
二、轉專業對象及要求
1.轉入和轉出為非藝術類專業在校本科生。
2.各專業(方向)轉入學生數為當前該專業(方向)一年級在校本科生數的15%。
3.申請學生應獲得第一學期全部修讀學分,且必修課程無補考,平均學分績點應在本專業排名的前35%,經審核后認定具有轉專業資格。
4.轉專業的學生須獲得第二學期全部修讀學分,必修課程無補考、緩考,且一年級平均學分績點在本專業排名的前35%。
5.跨門類轉專業的學生原則上應編入下一年級學習,特別優秀學生由學院視情況決定。
6.轉專業學生應按轉入年級人才培養方案修讀全部課程。
7.對于符合學校規定并申請轉入本院專業的學生由工作組組織考核,重點考查學生對申請轉入專業有無較強學習能力,考核形式為綜合面試,按照綜合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轉入人選。
南京航空航天大學藝術學院
2021年4月26日